时间:2014-03-08 作者:奥尼普特 访问量:8539
一、潍坊睿翔赛鸽中心郑重承诺
1、本中心工作宗旨:建立一个真正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诚信的赛鸽平台。
2、本次比赛不论收鸽多少,奖金照发。(收费时满2800羽以后每多5羽增加一个奖励名额)。
二、参赛条件
1、凡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鸽友均可报名参赛。
2、参赛鸽必须是25天—45天鸽龄的健康幼鸽,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4年正式足环(凡有重大疫情地区的参赛鸽概不接收)。
3、本规程视为双方合同,鸽主将幼鸽交入我赛鸽中心合同即生效,双方应 自觉履行本规程条款。
三、参赛费用及相关规定
1、每羽赛鸽参赛费600元,境外鸽参赛收取同等价值人民币(按收款当日汇率计算、检疫、报关费用一切自理)。探视时所有鸽主名下参赛鸽必须全部交清参赛费,收鸽期间游棚或死亡的参赛鸽在收鸽期内本中心及时通知鸽友补交。
2、探视日期:训放100公里(邀请鸽友代表监放)后清棚探视付参赛费,探视日期另行通知。
3、在家飞、训放、比赛时丢失或死亡的参赛鸽按自然淘汰处理,本中心不做任何赔偿。
4、交费后鸽友可凭参赛卡和缴费凭据到本中心探视处上手探视,若有伤残退还参赛费。
5、交费、探视时间届时上网通知。未交参赛费者不得上手探视,在探视完一周内未交参赛费的参赛鸽由本中心统一处理,剔环、不参加任何比赛。
四、交鸽时间及地点
1、交鸽时间:2014年3月15日至2014年6月10日止。
2、交鸽地点: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河滩镇西芝庄潍坊睿翔赛鸽中心。
3、交鸽方式:外地鸽友可以将赛鸽空运至潍坊机场,也可以通过铁路及长途汽车托运至潍坊市车站,需提前通知本中心接鸽。
接鸽电话:赵利新 15153691018 韩玉庆 15689173396
公棚电话:0536-5606121 李宪志 13506497697 13953658580
五、竞赛规程及监督办法
1、本次竞赛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最新《信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》。
2、清棚、预赛、决赛均有监赛单位委派裁判现场执裁,同时欢迎鸽友代表监督清棚、预赛、决赛、整个监赛过程。
3、决赛由预赛获得前3名和6、16、26名的获奖鸽主(或委派人员)提前一周进入本中心入住监督饲养、清棚、登记、入笼及随车监放,整个全过程。
4、在预赛结束后决赛上笼前时间段内,为强化赛鸽体质需要正常家飞训练,在此期间飞失或病亡的赛鸽属于意外损失,公棚不负责赔偿。
5、比赛采用中国信鸽协会认可的电子扫描计时系统排列名次,当众公布成绩,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不可抗拒因素,本次比赛成绩由裁判组最终裁决。
六、各项比赛时间、地点
预赛:280公里(±5%公里) 时间:10月中旬 地点:江苏灌云
决赛:480公里(±5%公里) 时间:10月下旬 地点:安徽天长
团体赛:同一鸽主名下交鸽满8羽为一组,多者可分为a、b、c组,不满8羽不计名次。探视后6日内鸽主将详细分组情况传真或电话通知我中心,以便及时上网公布,已经公布不得更改。两组以上没有确认分组的,本中心将按预赛上笼实际羽数为准电脑自行分组,比赛成绩以决赛获奖鸽计算(最少进入有效名次两羽),多者为胜。如遇同等羽数,第一羽名次前者为胜,奖前10名。
注:以上比赛如遇恶劣天气,相关比赛时间可以适当调整顺延,即时上网通知;报道截至日期:预赛一天,截止到当日19时止,决赛两天、如当日未报满截止到次日19时。
七、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
预赛:取前50名,冠军5000元,亚军3000元,季军1000元。
4—50名各600元。
决赛:取前300名,冠军50000元,亚军30000元,季军20000元,4—10名各8000元,11—50名各4000元,51—300名各3000元。
团体奖:取前10名,冠军6000元,亚军5000元,季军4000元,4-10名各3000元
双关鸽王:第一名3000元,第二名2000元,第三名1000元,4-10名各600元。
预赛前6名、决赛前10名、团体赛前10名、双关鸽王前6名发精美奖杯一樽。成绩以预赛决赛分速相加,分速高者为胜。
决赛名次未报满,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未获奖鸽均分(团体奖金除外)。
八、指定鸽赛、加强赛、汽车大奖赛
1、指定鸽赛每羽收费a组100元,b组200元,c组300元,d组500元,各组均奖前3名,第一名40%,第二名30%,第三名20%,
2、一把抓每羽分500元组,1000元组。
3、加强赛、汽车大奖赛在预赛后网上公布比赛规程。
九、获奖鸽及归巢鸽归属
1、决赛后10天内本中心举行发奖及优胜鸽拍卖会,奖金凭参赛卡领取。
2、决赛前300名获奖鸽全部参加拍卖,拍卖收入60%归鸽主,40%归公棚。
3、决赛前三名起拍价5000元,4-10名3000元起拍,11-50名1000元起拍,51-300名600元起拍。
4、流拍的赛鸽按起拍价的40%交款领回。迟归鸽拍卖会当日凭参赛卡交50元领回,过期视为放弃。
5、如需交个人所得税由获奖鸽主自理。
十、联系方法及汇款方式
1、外地鸽友可将参赛费直接汇入本中心帐户,汇款后及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本中心,以便记录,请将汇款凭证保存。
2、本中心开户行:
农 行:622848 0296 5691 44961
工 行:621226 1607 0008 50090
建 行:6217 0022 0000 5791 932
农 信:6223 1907 3227 9143
潍坊银行:6223 9103 0061 3021
姓 名:于 涛
传真:0536-5606121
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潍坊睿翔赛鸽中心。
来源:中国信鸽竞翔网